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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协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5 | 作者:  | 编辑:重庆科协数据迁移

各区县(自治县)科协、两江新区科协、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科协、万盛经开区科协,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事业科协: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精简优化考核项目加强考核工作管理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23年度科协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2023年度的考评工作坚持“量化考核、分类评比,强化基础、突出重点,鼓励创新、注重特色”的原则。通过考核工作,达到总结工作、表彰先进、交流经验、激励发展的目的。

二、考核范围

考核范围为各区县(自治县)科协、万盛经开区科协,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市科协主管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事业科协。两江新区科协、重庆高新区科协不纳入考核,但需报送工作总结。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根据《市科协关于印发2023年度科协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渝科协发〔2023〕35号)规定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考核。

四、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23年度考评工作,加强领导,做好总结及自评工作,于12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自评表电子版(加盖公章扫描件及WORD版本)报送市科协组织人事部(市级学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报送科技社团党委办公室),其中各区县(自治县)科协还需报送佐证材料电子版(以自评表完成情况为序)、区县科协服务对象名册。

组织人事部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63305933,邮箱724599005@qq.com

科技社团党委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63004113,邮箱1027837640@qq.com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12月5日

附件:渝科协发〔2023〕76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协工作考核的通知.doc

                 渝科协发〔2023〕76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协工作考核的通知.pdf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