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科协发〔2023〕67号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
重 庆 市 财 政 局
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
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科协、财政局,两江新区科协、财政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科协、财政局,万盛经开区科协、财政局,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经市科协、市财政局研究,现就做好2024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推荐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申报对象为符合《重庆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各项规定、注册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2022、2023年已获得过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奖补的单位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要求
2024年度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完成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
(一)科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
1.乡村科普场馆建设项目
(1)申报主体:“两群”区县乡镇政府、中小学校。
(2)项目内容:乡村科普场馆建设:新建乡镇(村)科普场馆或农村中小学科普场馆1处,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含)。
(3)申报条件:①优先支持17个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②配套资金10万元以上(含)。
(4)支持标准:每项20万元(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
2.乡村科普设施建设项目
(1)申报主体:乡镇政府、村委会。
(2)项目内容:农村科普设施融合建设。新建科普活动场所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或新建科普宣传栏、科普画廊、科普橱窗不少于50延米。
(3)申报条件:①优先支持市级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和产业强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②配套资金5万元以上(含);③建有社区科普大学教学点并开课,且在管理系统登记。
(4)支持标准:每项10万元。
3.农村专业技术协会项目
(1)申报主体:区县各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2)项目内容:开展实用技术推广、农技服务、会员培训等活动不少于4次;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不少于2篇(次)。
(3)申报条件:①重点支持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基层农技协;②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③会员农户在10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农村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④成立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⑤获得县级以上(含)各部门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4)支持标准:每项5万元。
4.农村科普示范基地项目
(1)申报主体:农村科普示范基地依托单位。
(2)项目内容:打造典型科普示范阵地(科普示范田、科普示范车间、田间科普宣传栏等)不少于1处,开展农村实用技术推广等农技服务活动不少于4次,受益群众1000人次以上;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不少于2篇(次)。
(3)申报条件:①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计划和任务目标;②具有开展农村实用技术推广的固定场所和设施,定期更新科普内容;③常年开展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农技推广等科普活动,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④获得县级以上(含)各部门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4)支持标准:每项5万元(项目总量不超过5个)。
(二)科普助力城市提升计划
1.全国科普示范区科普示范街镇项目
(1)申报主体:重庆市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区下辖科普示范街镇。
(2)项目内容:打造特色综合科普示范街镇。包括:新建或扩建一处科普场馆,综合面积150平方米以上(含);成立1个以上科普类社区社会组织,并培育10名以上科普骨干;打造1个品牌科普活动,组织活动不少于4次,受益群众超过2000人次;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不少于4篇(次)。
(3)申报条件:①科普工作领导小组等组织健全,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科普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②科普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利用效果好,具备社区科普大学教室和科普宣传设施,科普宣传内容更换不少于每季度一次;③科普经费有保障,能够主动争取社会资源用于街镇(社区)科普;④社区科普大学课程每年不少于24次(以社区科普大学管理平台上传数计);⑤拥有本街镇(社区)居民广泛认同的品牌科普活动;⑥已获得区(县)级科普示范街镇(社区)命名;⑦近3年内无造成恶劣影响的愚昧迷信活动;⑧配套资金15万元以上(含)。
(4)支持标准:30万元(项目总量不超过5个)。
2.科普示范街镇(社区)项目
(1)申报主体:各区县城区科普示范街镇(社区)。
(2)项目内容:打造特色科普示范阵地(科普馆、科普活动室、科普公园等)不少于1处;开展品牌科普活动不少于4次,受益群众超过1000人次;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不少于3篇(次)。
(3)申报条件:①科普工作领导小组等组织健全,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科普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②科普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利用效果好,具备社区科普大学教室和科普宣传设施,科普宣传内容更换不少于每季度一次;③科普经费有保障,能够主动争取社会资源用于街镇(社区)科普;④社区科普大学课程每年不少于12次(以社区科普大学管理平台上传数计);⑤拥有本街镇(社区)居民广泛认同的品牌科普活动;⑥已获得区(县)级科普示范街镇(社区)命名;⑦近3年内无造成恶劣影响的愚昧迷信活动;⑧配套资金7.5万元以上(含)。
(4)支持标准:每项15万元。
3.“一老一小”科学素质提升行动项目
(1)申报主体:市级学会+区县科协。
(2)项目内容:在落地区县开展针对老年人群体和(或)青少年群体的科普服务活动不少于4次,服务群众1000人次以上;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不少于2篇(次)。
(3)申报条件:①本项目仅限重庆主城都市区相关区县推荐;②申报市级学会应具备开展针对老年人、青少年群体科普服务所必需的专家资源,组建不少于5人的科普专家服务队,其中市级科学传播专家不少于2人;③申报市级学会科普工作或科普活动3年内曾获得市科协奖励的优先支持;④申报市级学会近3年年检均合格。
(4)支持标准:每项5万元。
4.科普助力“双减”行动项目
(1)申报主体:市级及以上科普(教育)基地+区县科协,重庆市中小学校外科普特色基地+区县科协
(2)项目内容:开发科普助力“双减”特色课程资源包不少于1个,在落地区县开展科普助力“双减”特色活动不少于4次,服务青少年1000人次以上;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不少于2篇(次)。
(3)申报条件:①基地应配备专兼职科技辅导员不少于5人,其中专职不少于1人;②近3年内已开展青少年特色科普活动或已开发特色科普资源并实际应用的基地优先支持。
(4)支持标准:每项5万元。
(三)科普信息化建设扶持计划
1.申报主体:市级学会;市级(含)以上新闻、传媒、出版机构;具备申报条件的其它企事业单位。
2.项目内容:按正式出版要求,延续市科协“知多少”系列科学素质读本形式,编撰“知多少”系列公民科学素质读本1册(读本名称范例:《健康饮食知多少》《肿瘤防治知多少》)读本选题不限,印量不少于5000册;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推介宣传不少于2篇(次)。
3.申报条件:①有科普资源开发创作相关经验;②具备开展科普创作的科普专家资源,能配合同步开发适合于新媒体传播的同类型图文、视频、音频内容;③有较为成熟的内部或外部科普传播推广渠道;④申报主体自有新媒体稳定受众不少于20000人。
4.支持标准:5-8万元(项目总量不超过2个)。
三、推荐说明
(一)推荐数量
每个区县推荐科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和科普助力城市提升计划项目总数不超过4个。
(二)报送方式
科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和科普助力城市提升计划由区县科协会同区县财政组织申报:经筛选、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区县科协统一报送市科协。科普信息化建设扶持计划由申报单位直接向市科协递交申报材料。
(三)材料内容
项目申报单位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见附件1、2、3);其中,前两类项目需同时报送各区县2024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推荐报告(一式一份,A4纸质盖章正式文件,格式见附件4)。各项目准备材料分别为:
1.科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
①科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项目任务书(见附件1);
②相关证明材料:乡村科普场馆建设和市级乡村振兴示范镇村、产业强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科普设施建设相关文件、设计方案、展品目录、配套资金来源说明等;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社团登记证明、年检证明(连续3年年检记录)、受表彰文件等;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的批复文件、受表彰文件等;
③相关基础科普设施及活动图片。
2.科普助力城市提升计划
①科普助力城市提升计划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
②相关证明材料:街镇(社区)近3年社区内科普团队受表彰情况、社区科普大学教学情况网络截图等,区(县)级科普示范街镇(社区)命名文件、配套资金来源说明等;市级学会受表彰文件或市级以上(含)媒体正面宣传报道图片、市级学会年检记录等;科普基地专兼职科技辅导员名单、已开展特色活动或已开发并应用的特色资源情况、计划开展科普活动的相关文件、方案;
③相关基础科普设施及活动图片。
3.科普信息化建设扶持计划
①科普信息化建设扶持计划项目任务书(见附件3);
②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科普创作及传播专家团队名单、推广传播渠道说明、自有新媒体稳定受众数证明等;
③既往科普信息化资源建设成果清单、相关图片或实物。
(四)报送时间及注意事项
资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过期视为放弃。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双面打印,按推荐报告、项目任务书、证明材料、图片资料的顺序装订成册(无需胶装、塑封、特殊封面),同时报送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含WORD版及签字盖章PDF版)。
四、有关要求
(一)广泛组织动员。各区县科协、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相关单位积极申报,推动社会各界重视、参与、支持科普工作,形成社会化大科普生动局面,为我市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再做新贡献。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区县科协要严格按照《重庆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重庆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成立工作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做好本级评审、公示和推荐上报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一切不正当行为。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今后申报和推荐的资格。同一内容不得申请市科协其他科普项目经费支持。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县科协要积极宣传拟申报单位在基层科普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媒体宣传和舆论引导,做好典型案例和优秀组织、个人的选树宣传,营造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浓厚社会氛围,持续发挥积极申报单位及既往获批单位的科普示范带动作用。
联 系 人:市科协科普部 吴武全
联系电话:63003712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3号科协大厦裙楼232室
邮政编码:400013 电子邮箱:317290769@qq.com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 重庆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渝科协发〔2023〕67号 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渝科协发〔2023〕67号 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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