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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推荐2023年重庆市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和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3 | 作者:  | 编辑:重庆科协数据迁移

各区县(自治县)科协、两江新区科协、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科协、万盛经开区科协,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企事业科协,市科协直属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举办2023年重庆市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推荐2023年重庆市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组织单位

(一)推荐范围:重庆市范围内的区县科协、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事业科协、市科协直属事业单位、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市级科普基地。

(二)推荐要求。推荐的优秀组织单位原则上符合以下条件:

1.区县科协组织开展并通过全国科普日平台发布推广重点活动数量不少于15个,其他单位组织开展并通过全国科普日平台发布推广重点活动数量不少于2个。

2.已按要求报送全国科普日活动总结。

(三)推荐渠道:由各单位自我推荐,并提供开展活动信息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名称、牵头主办单位名称、参与人数、新闻报道链接,详见《组织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信息清单》(附件1)。

二、优秀活动

(一)推荐范围:通过全国科普日平台发布推广的重点活动。 

(二)推荐要求。推荐的优秀活动原则上符合以下条件:

1.在全国科普日平台须上传3—10张能反映活动成效的照片,可上传1—3段活动短视频(每段视频3分钟以内)。

2.线下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50人,线上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100人(照片佐证)。

3.活动须于举办结束后10日内上传活动总结,总结包括活动基本情况、主要成果成效、特色亮点、形成可复用的科普资源情况、工作体会等。

4.活动内容上具有科普属性、展现科学价值;形式上具有参与性、互动性、创新性;组织上有效发挥基层组织体系作用,发动科技工作者参与活动;宣传上有效运用媒体扩大影响;成效上体现群众满意。

5.活动结束后发布至少1篇媒体报道,并提供新闻链接。

优先推荐下列活动:组织上有效动员、联合社会力量开展科普日活动;活动设计上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科普日活动重点内容;方式方法上具有典型性、创新性,注重开展网络活动;宣传上广泛发动媒体,积极向公众公开信息;成效上群众评价较高,切实提升基层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推荐渠道。优秀活动按照活动开展的属地归属原则和牵头主办单位的归口管理原则由区县科协和市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责任单位推荐。各区县科协推荐优秀活动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区县组织开展活动数量的1/4,详见《区县推荐优秀活动名额分配表》(附件2)。市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责任单位推荐优秀活动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项,且仅限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组织开展的活动。推荐单位须提供《2023年重庆市全国科普日优秀活动推荐表》(附件3)。

三、有关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2023年10月20日(星期五)18:00前将推荐材料按“推荐单位-全国科普日推优”格式命名,报送至指定邮箱。推荐材料应同时提供WORD版和PDF盖章版,并包含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请准确规范填写活动名称(与全国科普日平台发布活动名称保持一致)和单位名称(与公章保持一致),活动名称或者单位名称不规范的将直接取消推优资格。

(二)市科协将对活动组织有序、服务基层有效的单位和影响大、关注多、反应好的活动予以表扬;并按照中国科协相关要求择优推荐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和活动。

(三)市科协科学技术普及部联系方式。联系人:邹小龙;联系电话:023—63003153;电子邮箱:cqskpr@163.com。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10月12日

附件:关于推荐2023年重庆市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和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附件1.组织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信息清单.xls

          附件3.2023年重庆市全国科普日优秀活动推荐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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