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中国科协系统2022年度综合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0 | 作者:  | 编辑:重庆科协数据迁移

渝科协发〔2023〕50号

关于组织开展中国科协系统2022年度

综合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科协、两江新区科协、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科协、万盛经开区科协,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市科协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批准的《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3〕94 号)和中国科协《关于组织开展中国科协2022年度综合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全市科协系统开展中国科协系统2022年度综合统计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一)各区县(自治县)科协、两江新区科协、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科协、万盛经开区科协;

(二)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三)市科协机关各部室及直属事业单位。

二、统计内容

统计调查全市科协系统2022年度各调查单位基本情况、服务科技工作者基本情况、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基本情况、服务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基本情况、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基本情况、国际及港澳台地区民间科技交流基本情况。

统计时间自公历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统计数据为实际发生数。

三、填报方式

请各统计单位均通过中国科协智慧统计系统http://kxtj.cast.org.cn/bi填报统计报表、上报统计年报,查看填报说明和下载操作手册等。

平台登录用户名沿用原登录名,重置后的初始密码为Cast@登录名(Cast首字母大写,登录名中的英文字母为小写)。

请各统计单位填报人员初次登录平台后,准确填写或修改联系人手机号码等信息,以便后期接收短信通知。

四、报送截止时间

2023年8月25日前

五、相关要求

(一)为确保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各填报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统计调查职责,及时做好工作部署,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上报数据,加强数据汇总审核力度,确保数据上报及时、全面、准确、可信。

(二)为提高统计效率,减轻填报单位工作量,上年度填报的台账数据可以采用上年台账转录功能转录到本年度台账数据库,调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转录的台账数据进行认真核对与填写,如有变动应及时修改。

(三)表内所有数据必须按注明的计量单位填写,一律按四舍五入取整数。

(四)各报表白色框数据可直接填写,绿色框数据需填写台账后自动生成;填报数据要客观真实,科学严谨,关联数据要注意内在逻辑性。

(五)认真根据系统提示要求填写报表说明。

(六)请认真撰写统计工作总结。总结内容为各单位本年度综合统计工作的安排、完成等情况,请根据实际情况撰写。

(七)统计工作人员可申请加入“重庆科协系统统计工作QQ群”,如有问题,可在群里沟通。

(八)联系方式

重庆市科协科技服务中心:何为,13364068808,63319197 

重庆市科协战略发展部:刘维玮,13668019913,63002723

QQ群号:658214314(申请加入时请提供单位名称+姓名)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安排,确保中国科协系统2022年度综合统计调查工作圆满完成。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7月20日

附件:渝科协发〔2023〕50号 关于组织开展中国科协系统2022年度综合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