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机工委〔2022〕159 号
中共重庆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加强市直机关科协组织建设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科技创新和科协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 创新举措抓实党建带群建工作,高质量打造全国地方科协综合改革示范区,现就加强市直机关科协组织建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加强科协组织建设的重大意义
(一)有利于推动党建带群建工作。党的二十大要求“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规定,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近年来,市直机关党组织坚持党建带群建制度,在推动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探索了成功经验,建立了有效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科协是党领导下团结联系科技工作者的人民团体,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在市直机关建立和加强科协组织是党建带群建工作的重要内容,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
(二)有利于扩大科协组织覆盖面和影响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按照哪里有科技工作者、科协工作就做到哪里,哪里科技工作者密集、科协组织就建到哪里的要求,扩大科协组织覆盖面和影响力。”市第六次党代会对强化科协的桥梁纽带作用提出了新要求。重庆打造全国地方科协综合改革示范区,也迫切需要科协深化改革取得一批标志性引领性成果。市直部门肩负着党建带群建、统筹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职责,其中一些部门及其直属单位汇聚了一大批科技管理干部和科技工作者,应当填补好科协组织建设空白,肩负好领导机关科协组织并支持其开展工作的重要职责。
(三)有利于助推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人才强市。中央赋予重庆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重大使命,市委、市政府就“十四五”期间人才发展作出规划。科协组织在加强科技工作者思想政治引领、做好联系服务工作、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等方面具有独特作用,必将大有可为、大有作为。加强市直机关科协组织建设,发挥好市直机关科协工作走在前、作示范的带动效应,有利于推动全市科协工作提档升级、提质增效,确保科协组织在建设“科创中心” 和“人才强市”中发挥出更大作用。
二、切实加强市直机关科协组织建设
(一)总体要求。加强市直机关科协组织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科技创新和科协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第六次党代会具体部署, 坚持党建带群建,坚持守正创新、分类推进,坚持突出重点、示范引领,牢牢把握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求,建设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科协组织,充分发挥科协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把重庆打造成为全国地方科协综合改革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为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人才强市汇聚磅礴科技力量。
力争通过 3 年时间,在市直机关推动成立一批科协组织, 在党的领导、组织建设、工作机制、作用发挥、支持保障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优秀案例和先进经验,实现市直机关科协工作高质量发展,争创全国地方科协工作先进单位。
(二)成立条件。市直部门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和《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实施<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 细则》,加强科协组织建设,确保科协组织正常运转。从事教学科研、开发制造、技术推广、成果转化、科学普及、科技管理等工作的科技工作者人数在 100 名及以上的市级部门, 应单独组建机关科协组织,领导本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开展科协工作。条件暂不成熟的市直部门,应由机关党委或科技处室负责科协工作,确保科协工作有人抓、抓得好。市直部门直属单位科技工作者人数在 50 名及以上的,可以单独成立科协组织。
(三)审批程序。市直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负责审批成立机关科协,并报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科协备案。市直部门机关科协设在机关党委办公室或科技处室,接受机关党委领导。市直部门直属单位符合单独组建科协组织条件的,由直属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经市直部门机关党委审批后成立。
(四)运行机制。市直部门机关科协会员(代表)大会和它选举产生的委员会是市直部门机关科协的领导机构。会员(代表)大会一般每五年召开一次,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委员会负责科协工作。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委员会主席应由市直各部门分管领导兼任。根据需要,机关科协可设立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常务委员会设秘书长一人,由分管处室负责人兼任。机关科协会员(代表)大会应按时换届。
(五)职责任务。市直部门机关科协要紧紧围绕科协“四 服务”职责,围绕市直各部门中心工作,明确职责定位,发挥独特优势,找准可为之处、实现有为之举,团结动员科技工作者建功立业。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分众、分类、分层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科技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促进科学道德建设,加强科技伦理建设,引导科技工作者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服务人民。
二是为科技工作者服务。密切联系科技工作者,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建设有温度、可信赖的科技工作者之家。建立“为科技工作者办实事、助科技工作者作贡献”长效机制,提升服务水平, 把工作做到科技工作者的心头。选树优秀科技工作者,积极举荐科技人才,广泛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的先进事迹。
三是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创新,坚定创新自信,着力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加快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助力创新发展,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倡导学术民主, 优化学术环境,促进学科发展。大力支持本系统的科技社团和科技期刊做大做强。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
四是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印发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 年)》,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重庆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组织科技工作者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先进技术, 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深入开展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双创活动周等科普品牌活动,提升人民群众科普获得感。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加强对新科学知识的学习,关注全球科技发展趋势,进一步提高科学素养。
五是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组织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科学论证和咨询服务,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变革、区域发展、乡村振兴等深入开展决策研究,围绕本系统政策制定、科学决策等开展评估论证,形成靶向性强、含金量高的资政报告。准确把握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动态和政策诉求,及时向市科协反映。
三、着力健全保障机制
加强市直机关科协组织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加强宏观指导。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科协具体负责对市直部门科协工作的宏观指导、分类指导,积极研究市直部门机关科协的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推动市直部门科协组织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科协将对市直部门加强科协组织建设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适时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直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 要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科协工作,将科协工作纳入本单位党的建设总体工作布局,选好配强科协组织班子,定期听取科协工作汇报,解决科协工作面临的问题、困难,提供必要的经费、办公设施和场所以及人员力量,支持科协组织依法依规依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机关科协要加强对本系统科协工作的指导,积极研究探索适合本系统实际情况的科协组织组建和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本系统科协工作整体水平。
(三)加强宣传引导。市直部门机关党委、科协组织要注重总结在建立健全科协组织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向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科协报送相关案例,通过以点带面、引领示范,有效推动市直机关科协组织建立和工作开展。
中共重庆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11月1日
附件:关于加强市直机关科协组织建设的通知(渝机工委[2022]15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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