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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提名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9 | 作者:  | 编辑:重庆科协数据迁移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人力社保局、科协、团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组织(干部、人事)处(部)、中央在渝单位、部属在渝院校、市科协所属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事业科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表彰在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激发创新创业创造热情,培养造就规模宏大的青年科技人才队伍,打造大批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为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智慧和力量,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决定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根据《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21〕59号)精神,现将我市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额及推荐名额

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超过100名;由当届获奖者中产生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获奖者不超过1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

重庆市向全国提名不超过15名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

二、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

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遵守科学道德典范的优秀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推荐提名渠道和名额

(一)渠道及名额

1.各区县(自治县)委组织部、人力社保局、科协、团委可共同推荐本区县(自治县)候选人2名;

2.市级有关部门、各人民团体组织可分别推荐候选人5名;

3.中央在渝单位、部属在渝院校、市科协所属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事业科协可分别推荐候选人1名;

4.2019至2021年度重庆市十佳科技青年奖获得者作为候选对象,由重庆市科技青年联合会负责推荐。

(二)提名渠道及名额

1.提名规则

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作为提名专家。每位提名专家可提名候选人1名,候选人须获得3名提名专家提名方为有效,其中本学科领域的提名专家应不少于2名。

2.责任与义务

(1)提名专家应承担提名、异议答复等责任,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提名专家签署提名意见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三)注意事项

上述推荐提名渠道不得推荐军队系统候选人,军队系统候选人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统一推荐;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候选人由有关机构推荐。

四、推荐提名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提名渠道,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

(二)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人选推荐提名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西部地区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三)重庆市提名的候选人,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提名上报。

(四)候选人提名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五)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名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提名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六)候选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需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相关工作应由推荐单位统一组织,专家提名的应由候选人所在单位组织,不得由候选人个人办理。

(七)候选人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对提名材料(含附件)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八)候选人获奖后,推荐单位和所在单位应为获奖者搭建培养和用好人才的平台。获奖者应积极参加中国科协组织的国情研修、座谈交流、科技服务等活动。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根据要求组织候选人用“推荐码”在网站(http://kecaihui.cast.org.cn/)注册并登录后填报电子材料,其中包括《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见附件1)和有关附件等材料。重庆市推荐码:85C4CE。

附件材料需要在系统中上传PDF格式的电子文件,同时提供纸质材料一套(不装订),附件材料应提交代表性成果,主要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5)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6)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请于2022年3月9日前在线填报候选人电子材料。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候选人电子材料填报成功后,使用智慧科技人才评审系统下载打印《提名表》,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

书面材料包括:

1.推荐情况报告1份。内容包括候选人产生方式、专家评审情况、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以及确定提名的人选等。

推荐情况报告须加盖提名单位公章,其中:市级机关、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组织、中央在渝单位、部属在渝院校推荐的,加盖以上推荐单位公章;区县(自治县)推荐的同时加盖组织部、人力社保局、科协、团委公章;市科协所属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事业科协推荐的,加盖学会、企事业科协公章。

2.《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附件1)原件一式5份。提名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提名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提名渠道提名意见中需推荐单位对候选人在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和学风道德等方面作出评价。

3.《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见附件2)一式3份,候选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须提供此表。

4.《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见附件3)一式3份,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在确定为重庆市提名人选后提供。

5.《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4)一式1份含电子版。

(三)推荐提名材料报送时间和方式

推荐提名材料由推荐提名渠道于2022年3月11日前邮寄至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组织人事部,电子版材料发送指定邮箱,逾期无效,其他方式报送的材料原则上不予接收。因报送材料方式不符合要求造成逾期的,责任由提名渠道承担。谢绝候选人本人报送材料。

六、组织领导

重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协、团市委联合成立重庆市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提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荐提名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荐提名工作的具体实施,办公室设在重庆市科协组织人事部;成立专家评审组,负责相关评审工作;重庆市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提名人选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上报。

七、联系方式

重庆市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提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组织人事部)

联系人:熊 敖 冯妍宁

联系电话:023-63658923

邮箱:1142696112@qq.com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3号科协大厦裙楼360室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

2022年1月29日

附件:渝科协发〔2022〕8号 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提名工作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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