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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国地方科协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试点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1 | 作者:  | 编辑:重庆科协数据迁移

各区县(自治县)科协,两江新区科创局,重庆高新区科协、万盛经开区科协,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和企事业科协,市科协机关各部室和直属单位:

按照市委深改办《关于印发〈重庆市打造全国地方科协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渝委改办〔2021〕14号)精神,市科协拟遴选一批示范区建设试点单位,现就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试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深改委部署要求,以有效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以健全联系广泛、服务科技人才的科协工作体系为主线,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破解组织建设难题、培养引进使用科技人才、服务中心大局等4大改革任务为重点,采取主动申报和组织评定相结合的方式,遴选确定一批试点单位,按照“点面结合、分类实施、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开展试点,通过先行先试、示范引领,争取在试点期内率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确保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全面推进示范区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申报对象及名额

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分为区县科协试点、市级科技社团试点和企事业科协试点3个类别。各区县科协、市级科技社团和企事业科协均可申报试点,特别鼓励有基础、有条件、有愿望的区县科协、市级科技社团和企事业科协积极申报试点。市科协最终比选确定7家左右区县科协、10家左右市级科技社团和5家左右企事业科协作为试点单位。

三、试点内容及周期

试点单位按照《重庆市打造全国地方科协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提出的4大改革任务、15条重点举措,结合自身比较优势,坚持问题导向,可全面开展试点工作,或择其部分内容进行试点,力争形成创新性、突破性改革成果,以关键领域改革带动示范区建设水平整体跃升。鼓励基层首创精神,支持试点单位大胆探索、用于创新,发现和总结更多更好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试点工作周期为2022年全年。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主动向上级党组织(或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做好汇报,争取最大支持。要认真撰写试点工作申报书,认真填写示范区建设试点单位申报表(详见附件),申报书原则上要包括本单位基本情况、工作基础、特色优势、试点内容、时间安排、工作举措、组织保障等内容。

(二)区县(自治县)科协要报请当地党委同意后,市级科技社团、企事业科协需经上级党组织(或单位)同意后方可申报。请于2022年2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鲜章)和电子版报送至市科协战略发展部(联系人:罗晓维,63002723;电子邮箱:546668233@qq.com;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科协大厦裙楼210办公室)。申报材料应包括申报书和申报表。

(三)市科协将对申报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并结合试点工作需要通盘考虑,确定试点单位名单。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1月21日

附件:渝科协发〔2022〕3号 关于申报全国地方科协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试点单位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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