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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科普重庆共建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8 | 作者:  | 编辑:重庆科协数据迁移

各区县(自治县)科协、两江新区科创局、重庆高新区科协、万盛经开区科协,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科普信息化建设,繁荣科普创作,丰富拓展科普重庆内容和渠道,推动全市科普资源共建共联共享,市科协决定开展第二批科普重庆共建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2021年,市科协拟继续择优遴选一批共建基地,共同参与科普信息化建设,培育科普人才队伍,开展科普资源创作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普活动,提升科普内容创作和传播能力,在全社会形成示范引导作用,助力“科普重庆”品牌打造。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对象

符合条件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及其相关实体机构均可自愿申报(已成为科普重庆共建基地的单位或机构不参加此次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科普重庆共建基地的社会机构应具有较好的科普工作基础,在各区县、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设有专门的科普工作团队,具有独立开展科普工作的能力;

2.具有开展科普工作的制度保障,制定科普工作的年度计划,将科普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考核范围;

3.将科普经费列入本单位年度财务预算,专款专用,保证科普工作正常开展;

4.具备开展科普工作所需的专、兼职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科学传播专家不少于8人,注册“科普中国”信息员并保持活跃人数不少于50人,并具备开展科普活动、科普创作等相关工作的经验和基础;

5.具备科普创作能力,能够产出适于新媒体传播的科普作品,同时建有自身的传播渠道。每年生产符合科普重庆传播要求的原创图文不少于40篇、原创视频不少于10个,并按要求报送上传;开展科普创作培训交流不少于2场;策划及组织线上线下科普活动不少于5场。

(三)申报方式

申请单位向有关市级学会或所属区县科协提出申报,由市级学会或区县科协向市科协推荐申报。

(四)申报材料

1.《科普重庆共建基地认定申报书》,包括单位的基本情况、科普工作基础条件、科普工作成效和经费预算等内容。

2.佐证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科普人才队伍名单及人员简介、近三年科普工作情况总结、科普荣誉奖项证书复印件、科普创作成果目录、实物等。

三、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准备好相关材料(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长边装订),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相关市级学会或区县科协,由市级学会或区县科协统一报送至市科协科普部,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含Word版和PDF版,PDF版为纸质版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审认定

市科协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集中评审,评审结果经党组会研究及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科普重庆共建基地。共建基地认定有效期为2年。

五、相关支持

被认定为科普重庆共建基地的单位,按照《科普重庆共建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开展工作,优先申报市科协相关科普项目,并获得“科普重庆”品牌和传播渠道等方面支持。市科协将对共建基地科普工作开展年度评估,并根据实际工作绩效及科普创作成果择优予以工作经费支持。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填写《科普重庆共建基地认定申报书》(详见附件)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内容要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

(二)共建基地创作生产的科普资源要符合有关标准和要求,知识产权与重庆市科协共有,并以适宜形式在科普重庆相关资源平台发布。

(三)有以下情形的,市科协有权对共建基地进行重新审核,依据其过错的严重程度采取撤销称号、停止全部支持等相应措施,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存在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2.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3.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科协科普部 吴武全

联系电话:023-63003712

联系邮箱:317290769@qq.com

邮寄地址:渝中区双钢路3号科协大厦裙楼232室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11月8日

附件:便笺〔2021〕94号 关于开展第二批科普重庆共建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便笺〔2021〕94号 关于开展第二批科普重庆共建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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