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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第三批重庆市农村科普“十强十佳”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4 | 作者:  | 编辑:重庆科协数据迁移

各区县(自治县)科协: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精神,发挥农村科普组织在服务农业科技工作者、服务农村创新驱动发展、服务农民科学素质提高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经市科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批重庆市农村科普“十强十佳”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具备申报条件的全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基地。

二、申报条件

(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1.已在民政登记注册,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体现秘书长职业化、秘书处实体化、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发展目标。

2.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会员农户在20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成立5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农民年均纯收入30%以上。

(二)农村科普基地

1.获县级科协培育3年以上的农村科普基地。

2.获得区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开展农业科普示范、农技推广的基础设施,且固定培训场所面积不低于80平米。

4.建有农业科普场馆、农业科普体验中心等科普设施优先。

5.根据产业定期开展培训活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不得申报和推荐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的;

3.有其他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

4.已获重庆市农村科普“十强十佳”单位不再推荐。

三、实施步骤

(一)申报。申报单位填写《重庆市农村科普“十强十佳”扶持计划申报表》(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基地加盖公司公章)后报区县科协(一式两份)。

(二)推荐。区县科协根据基层单位申报情况,严格审查、择优推荐。各区县限推荐1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1个农村科普基地。

(三)审定。市科协科普部会同市农技协联合会初审并提出建议名单,报市科协党组会审议后公示。

(四)命名。经公示无异议,市科协将分别授予“重庆市十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重庆市十佳农村科普基地”称号。

四、推荐成果应用

(一)为获得“重庆市十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重庆市十佳农村科普基地”荣誉称号的农村科普组织、基地颁发奖牌。

(二)通过各类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推介。

(三)市科协相关科普服务项目将优先考虑获得“十强十佳”称号的科普组织、单位。

五、注意事项

各申报单位及区县科协请于2021年8月16日前将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市科协科普部,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何 伟

联系电话:023-63311186 13883571786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3号科协大厦5楼509室

邮政编码:400013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8月4日

附件:便笺〔2021〕59号 关于开展第三批重庆市农村科普“十强十佳”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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