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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7 | 作者:  | 编辑:重庆科协数据迁移

渝科协发〔2021〕5号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

重 庆 市 财 政 局

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

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科协、财政局,两江新区科技创新局、财政局,重庆高新区科协、财政局,万盛经开区科协、财政局,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科协、市财政局《重庆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决定继续实施2021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申报对象为符合《重庆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各项规定、注册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两年内已获得过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奖补的单位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二、奖补标准及数量

2021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工作经费支持标准:科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和科普助力城市提升计划中“计划建设的科普场馆”每项20万元,其余项目均为10万元;项目具体数量根据年度项目资金总预算和申报情况确定,原则上“计划建设的科普场馆”项目不超过10个,科普信息化建设扶持计划项目不超过5个。

三、申报主体及申报条件

(一)科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

1.申报主体:各区县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市级学会、乡村科普场馆建设项目和农村中小学科技馆建设项目的实施单位(乡镇政府、村委会和农村中小学)。

2.申报条件:

(1)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①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②会员农户在10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③成立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

④获得县级以上(含)各部门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2)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①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②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③常年开展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年受益群众1000人次以上,或推广的实用技术形成产业化优势,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④获得县级以上(含)各部门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市级学会

①科普项目落地在农村;

②在“科技志愿服务”平台完成组织注册,招募科技志愿者200名以上;

③科普工作或科普活动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或被市级主流媒体正面宣传报道;

④近3年年审合格。

(4)乡村科普场馆(含农村中小学科技馆)建设项目

已建成的科普场馆:

①配备专职或兼职科技辅导员;

②年接待人员超过3000人次;

③在“科技志愿服务”平台注册科技志愿者30人以上;

④注册科普中国信息员100人以上。

计划建设的科普场馆:

①设计展览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含);

②配套资金10万元以上(含);

③在“科技志愿服务”平台注册科技志愿者30人以上;

④注册科普中国信息员100人以上。

(二)科普助力城市提升计划

1.申报主体:各区县城区科普示范街道(社区),市级学会,城区科普场馆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等。

2.申报条件:

(1)科普示范街道(社区)

①科普工作领导小组等组织健全,有专兼职干部负责科普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②科普基础设施设备完善,利用效果好;具备社区科普大学教室和科普宣传设施;科普宣传内容更换频度适当,不少于每季度一次;

③科普经费有保障,能够主动争取社会资源用于街道(社区)科普,多渠道筹措科普活动经费;

④社区科普大学课程每年不少于12次(以社区科普大学管理平台上传数计);科普活动贴近居民生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受益面广,时效性强;拥有本街道(社区)居民参与性强、参与率高、广泛认同的品牌科普活动,每年在社区开展活动不低于4次;

⑤居民热心科普事业,主动承担科普任务;组织注册科普中国信息员100名以上;

⑥科普效果显著,形成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文化氛围,近3年内无造成恶劣影响的愚昧迷信活动。

(2)市级学会

①科普项目落地在城区;

②在“科技志愿服务”平台完成组织注册,招募科技志愿者200名以上;

③科普工作或科普活动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或被市级主流媒体正面宣传报道;

④近3年年审合格。

(3)城区公益性科普场馆建设项目

已建成的科普场馆:

①配备专职或兼职科技辅导员;

②年接待人员超过5000人次;

③在“科技志愿服务”平台注册科技志愿者50人以上;

④注册科普中国信息员200人以上。

计划建设的科普场馆:

①设计展览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含);

②配套资金10万元以上(含);

③在“科技志愿服务”平台注册科技志愿者50人以上;

④注册科普中国信息员200人以上。

(三)科普信息化建设扶持计划

1.申报主体:市级(含)以上主流媒体(含纸媒、电台、电视台、门户网站等);具备申报条件的其他企事业单位。

2.申报条件:

①有科普信息化资源建设相关经验;

②具备开展科普信息化建设的专家团队,有较为成熟的科普传播渠道;

③申报扶持项目已开办(出版)或年内有开办(出版)计划并通过审批;新媒体频道稳定受众不少于20000人,图书(音像制品)首次出版(发行)不少于2000册(份);

④配套资金10万元以上(含);

⑤已被认定为市级以上(含)科普基地、科普重庆共建基地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项目内容

(一)科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

(1)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建设;

(2)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建设;

(3)学会科技志愿服务助力乡村振兴行动;

(4)乡村科普场馆建设。

(二)科普助力城市提升计划

(1)科普示范街道(社区)建设;

(2)学会科技志愿服务助力城市提升行动;

(3)城区科普场馆建设。

(三)科普信息化建设扶持计划

(1)特色科普类节目、栏目建设(含新媒体频道);

(2)科普类图书、音像资源创作传播(需公开出版)。

以上项目获批资金使用范围应严格按照《重庆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相关规定执行,并需在资金拨付到位一年内完成。项目完成后,市科协将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评估。

五、推荐说明

(一)推荐数量

每个区县科协推荐科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和科普助力城市提升计划项目总数不超过3个。

(二)报送方式

科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和科普助力城市提升计划由区县科协会同区县财政组织申报:经筛选、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区县科协统一报送市科协。科普信息化建设扶持计划由申报单位直接向市科协递交申报材料。

(三)材料内容

材料内容包括:各区县2021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推荐报告(A4纸质盖章正式文件);项目申报单位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含以下内容:

1.科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

①科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项目推荐书;

②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社团登记证明、年检证明(连续3年年检记录)、受表彰文件等;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的批复文件、受表彰文件等;市级学会受表彰文件或市级以上(含)媒体正面宣传报道图片、年审记录、“科技志愿服务”平台注册组织截图(可见志愿者数量)等;乡镇(村),中小学科普场馆建设相关文件、方案,已注册的科技志愿者名单、科普中国信息员名单等;

③相关科普设施及活动图片。

2.科普助力城市提升计划

①科普助力城市提升计划项目推荐书;

②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街道(社区)近3年社区内科普团队受表彰情况、社区科普大学教学情况网络截图、科技志愿者名单、科普中国信息员名单等;市级学会受表彰文件或市级以上(含)媒体正面宣传报道图片、市级学会年审记录、“科技志愿服务”平台注册组织截图(可见志愿者数量)等;城区科普场馆建设相关文件、方案,已注册的科技志愿者名单、科普中国信息员名单等;

③相关科普设施及活动图片。

3.科普信息化建设扶持计划

①科普信息化建设扶持计划项目申报书;

②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市级以上(含)科普基地命名文件、科普重庆共建基地命名文件、科普信息化专家团队名单、申报项目开办(出版)相关文件、节目(栏目)关注或注册人数证明等;

③既往科普信息化资源建设成果清单、相关图片或实物。

(四)报送时间及注意事项

资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过期视为放弃。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按推荐报告、项目推荐书(申报书)、证明材料、图片资料的顺序,归档装订成册,同时报送所有材料的PDF电子版(含签字盖章页)。

六、有关要求

(一)广泛组织动员。各区县科协、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广泛宣传“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及其实施成果,积极组织相关单位按要求申报,在本地区推动形成以打造科普设施、培养科普人才、开展科普活动、开发科普资源为主要内容的科普工作热潮,带动社会各界人士重视科普、参与科普、热爱科普,为我市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再做新贡献。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区县科协要严格按照《重庆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重庆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成立工作小组,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做好初评、公示、推荐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一切不正当行为,有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将取消今后申报和推荐的资格。同一内容不得申请市科协其他科普项目经费支持。对市委巡视组及市纪委驻科技局纪检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行为的涉及区县,情况查实则不得申报2021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

(三)强化示范引导。各区县科协要注意总结“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助对象在基层科普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广大基层科普组织中推广。要注意引导获批“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的单位进一步做好示范引领和科技服务工作,持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联 系 人:市科协科普部 吴武全      

联系电话:63003712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3号科协大厦裙楼232室

邮政编码:400013  电子邮箱:317290769@qq.com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2月7日

附件:渝科协发〔2021〕5号 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渝科协发〔2021〕5号 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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