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科协发〔2021〕1号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组织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各有关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事业科协: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21〕2号)及《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科协发组字〔2014〕98号)的要求和规定,为做好我市2021年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渠道和名额
市科协负责组织重庆市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工作。市科协所属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市级学会),各企事业科协负责向重庆市科协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市级学会负责组织本学科(专业)领域的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企事业科协负责组织本单位的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未成立科协组织的单位请主动与相关市级学会联系,协助学会完成推选工作。
根据中国工程院和中国科协有关规定,同一院士候选人可同时通过院士提名和中国科协组织学术团体提名,其中,通过中国科协渠道推选的同一院士候选人可同时通过全国学会和重庆市科协推选。不受理院士候选人本人申请。
推选名额不作限制,但应该严格坚持标准,宁缺毋滥。各单位应量力开展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条件尚不成熟的,暂不开展此项工作。
二、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各单位推选院士候选人应严格执行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的标准和条件,以及关于学术团体推选院士候选人的要求。
(一)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为院士候选人。
(二)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凡2015、2017、2019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或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21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四)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公安机关任警务技术职级、国家安全机关任专业技术职级的除外;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候选人,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除外。
(五)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不在推选范围。
(六)院士候选人工作单位应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
三、推选工作有关要求
(一)推选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化纪律意识,按照中国工程院关于增选工作的有关通知和实施细则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推选工作实施方案,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好推选工作。工作中应坚持学术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坚持专家主导,倡导科学家精神,避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确保科学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二)注重发现和举荐新兴学科领域、交叉学科领域优秀人才,关注和举荐优秀中青年专家。注重对长期工作在工程科技一线及民营企业专家的推选,注重对尚无院士和院士人数较少的学科、行业、地区专家的推选。
(三)各单位在开展推选工作前,应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增选工作以及中国科协关于组织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各单位依据本通知的具体要求和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推选人名单须经学会理事长(会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会议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四)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科协发组字〔2014〕98号)有关规定开展推选工作。违反规定的,所推选的院士候选人无效,并按照惩戒机制进行处理。
(五)推选单位和被推选人所在单位要严把法律和社会道德关,在被推选人的政治立场、廉政建设和学风道德方面切实负起责任,全面综合考察被推选人学术水平和学风道德,对被推选人材料中主要成就和贡献的真实性进行把关。
(六)被推选人应由三名或三名以上同一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评议并获得同意推选,材料需专家签名。
(七)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四、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一)推选工作材料
1.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情况报告纸质件1份,内容包括推选办法、程序等。
2.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名单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
(二)候选人材料
推选单位应根据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协相关要求,提供被推选人材料纸质件及电子文件。报送的所有材料如涉及国家秘密需进行脱密处理。报送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选人的提名资格。
1.《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中国科协提名用)》(以下简称《提名书》)纸质件8份,其中原件6份。原件由被推选人签名,被推选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名书》附件材料纸质件1套,包括科技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项),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其实施情况证明材料(不超过5项),论文和著作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5篇、册)。
3.光盘1张,内容为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生成的mdb格式数据文件、word格式《提名书》和附件材料电子版(PDF格式)。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及使用说明书,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有关文件请登录中国工程院网站(www.cae.cn)下载、查询。
4.关于《提名书》、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由被推选人所在单位盖章出具)纸质件2份。
5.被推选人签字的《中国工程院关于严肃院士增选纪律的“八不准”》纸质件2份。
6.同行专家评议表(格式见附件2)纸质件1份。
(三)报送材料要求
材料请于2021年2月22日前报送至重庆市院士工作服务中心。所有推选工作材料和被推选人材料应由推选单位报送,谢绝被推选人本人报送材料,且所有材料纸质件必须与相应电子文件一致。推选工作材料缺少或不完整的,报送的候选人材料无效。
联系人:周于蛘
联系电话:(023)63512292,135-0944-1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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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400013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1月13日
附件:渝科协发〔2021〕1号 关于组织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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