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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社区科普大学示范教学点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3 | 作者:  | 编辑:重庆科协数据迁移

各区县(自治县)科协、万盛经开区科协、重庆高新区科协:

为加强基层科协阵地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增强科协组织力、凝聚力、影响力,进一步提升重庆市社区科普大学办学质量、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市科协于2018年12月印发《重庆市社区科普大学示范教学点提升行动计划》,命名万州区周家坝街道流水社区教学点等100 个教学点为重庆市社区科普大学示范教学点。为加强示范教学点管理,促进其示范带动作用有效发挥,按照市科协年初印发的《2020年重庆市社区科普大学工作要点》的相关安排,决定近期开展社区科普大学示范教学点检查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启动,2020年11月底前完成。

二、实施步骤

检查评估工作按照自查自评、重点抽查、认定命名三个步骤进行。

(一)自查自评:11月10日前,各区县科协对照“四化八有”标准,逐一对辖区范围的示范教学点进行实地检查评估,重点检查教学场地、教学点标识、教学点规章制度、教学档案登记等硬件建设情况和师资队伍、课程设置、教学管理、活动开展等软件建设情况。

(二)重点抽查:11月18日前,市科协将根据各区县科协报送的新一轮社区科普大学示范教学点情况,随机抽取教学点进行实地复查评估。复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学点,将取消示范教学点认定资格。

(三)认定命名:11月25日前,市科协根据区县科协推荐和抽查情况综合评估,重新认定命名重庆市社区科普大学示范教学点,印发命名文件,并给予一定形式的项目资助。

三、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重庆市社区科普大学示范教学点将坚持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全市示范教学点总量维持在100个左右。

(二)各区县科协要督促相关教学点完善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以来开展的课程和活动情况相关图片、文字资料。区县科协根据自查评估综合情况,参照本区县原有示范教学点评定数量,推荐新一轮示范教学点,并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市科协。报送材料包括自查自评工作报告(含推荐名单)、各教学点对照示范教学点认定标准的工作总结。

(三)各区县科协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评估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评,确实把符合“四化八有”标准的教学点推荐到市科协,通过示范教学点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社区科普大学教学点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四)各区县科协要把本次社区科普大学示范教学点评估认定工作与社区科协建设、社区科普工作实施情况自查自评有机结合,为下一步做好全年工作总结奠定基础。

联 系 人:吴武全

联系电话:63003712

联系邮箱:317290769@qq.com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11月3日

附件:关于开展社区科普大学示范教学点自查评估工作的通知.docx

          关于开展社区科普大学示范教学点自查评估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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