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警务合作领导小组第一次联席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会上,川渝两地公安机关共同签署了《四川省公安厅重庆市公安局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22条》和《四川省公安厅重庆市公安局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警务合作运行机制》。
据了解,此次签署的“22条”,其目的是立足公安职能,在户籍、居住证、交通、出入境等公共服务领域共同探索推出一批突破性举措,以促进产业、人口及各类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为服务两地民生、助推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强化重大风险联防、重大案件联办、重大安保联动和基层治理现代化等,也是此次川渝两地公安合作的重点。两地公安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以更加积极开放的姿态,着力推动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更高水平的区域警务合作,进一步密切对重大事项的联合会商,强化对重大风险的共同应对,加大对重点工作的协同配合,共同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22条”警务合作重要内容
1、推动户籍管理服务政策创新
推进户口便利迁移,实现网上办理;建立健全居住证信息和流动人口信息共享机制;探索推动成渝两地居住证互通互认等。
2、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同步联动
共建应急特殊情况下的道路交通“绿色通道”和“紧急通道”;建立交界区域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联合整治、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协作侦办、交通安全事故协同救援机制;推动建立异地撤销非现场违法案件协同办理机制,优化简化非营运小客车跨省市变更迁出、信息流转、车辆查验等手续流程等。
3、推动部分出入境管理服务同城化
积极争取国家移民局支持,协同建立成渝两地往来港澳商务备案互认模式;除定居申请外,两省市户籍居民在两地任一公安出入境部门(非按需申领地区除外),可视同本地户籍居民申办各类出国(境)证件,证件办结时限统一缩短为7个工作日;探索开展外国人工作类居留许可创新管理模式;争取成渝两地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联动等。
4、推动网上政务服务互联互通
打造一体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新模式,实现“一网通办、异地可办”;协同构建“一地注册、两地使用”的网上身份认证体系,实行网上身份互认,两省市企业群众办证办事政务信息实时共享互认,减少不必要的证明材料,探索实行容缺办理;统一办证办事手续材料、业务流程、时限环节,实现网上受理、流转审批、申领送达跨省市一体运行等。
5、协同加强治安形势研判预警
加强对跨区域警情、案事件和安全稳定风险等方面的每月情况通报和风险评估,对重大突发情况,或可能出现连锁波及效应的突出问题,实时预警通报,提前有针对性地做好应对工作,及时协同化解处置等。
6、协同排查化解风险隐患
建立突出风险隐患共享数据库;建立完善跨区域危爆化物品一体化管理机制,对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环节动态跟踪、全过程信息互通;对跨区域的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开发项目、重点企业,建立矛盾纠纷协同排查机制,及时跟进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等。
7、协同加强交界区域治安防控
深化完善对流动人口的流出地与流入地“双向管理”机制;加强行业场所管控合作,实行跨区域精准管理;联合开展对重点单位、重要设施、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铁路、公路、水路等交通通道的多层级联勤巡逻等。
8、协同应对跨区域重大事件
对需要跨省市协作的重大活动会议安保工作、重大自然灾害和公共安全事故救援、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根据可能出现的情形,分类制定处置预案,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定期开展联合应急演练,共同做好人员、装备、物资和通信保障,2020年实现两省市警用数字集群互联互通,2021年实现卫星通信系统双向互通,提升跨省市应急能力等。
9、联手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对跨区域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活动,提供对等高效的线索查证、调查取证、犯罪嫌疑人抓捕、追逃追赃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对可能存在重大涉稳风险的跨区域经济金融犯罪案件,建立完善案件通报和联合专案侦办机制,统一指挥协调、统一侦查方案、统一办案要求、统一收网行动等。
10、联手打击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加强两省市反诈中心的交流合作,切实增强打击治理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对跨区域的大要案件,成立联合专案,集中协同攻坚,打击战果共享等。
11、联手打击涉黑涉恶犯罪
建立常态化的涉黑涉恶线索滚动摸排和信息共享机制,适时开展专项打击整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跨区域涉黑涉恶案件,特别是涉及双城经济圈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两省市交界的农村地区涉黑涉恶犯罪,组建联合专案,统一调度指挥,协同支撑打击等。
12、联手打击涉毒违法犯罪
同步开展禁毒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流窜两省市的制贩毒团伙;加强交界区域毒品通道跨省市联合查缉;协同推进外流贩毒问题重点整治等。
13、联手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
协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优化两省市“河道警长”“河库警长”工作机制,探索建立跨区域、跨流域、跨部门信息共享和预警研判机制;联合打击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非法捕捞、非法狩猎等违法犯罪等。
14、建立一致的执法标准体系
共同推动缩小行政处罚量裁、刑事责任追究中的标准差异,协同建立统一的标准体系和同步的调整机制等。
15、建立一致的执法协作机制
建立跨区域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管辖争议解决机制;建立跨区域系列犯罪侦查取证协作机制,推动实现无障碍委托取证、证据互认等。
16、建立一致的执法管理措施
对涉及两省市国计民生、技术创新、生态保护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以及跨省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大型企业和经营人员,审慎适用查封、扣押、冻结和拘留、逮捕等措施等。
17、协同加强网络违法有害信息处置
建立网络违法有害信息联巡联控协作机制,搭建快速响应热线,对相互提出的工作协作请求,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机制,及时开展工作,加强后续跟踪和反馈等。
18、加强国际执法合作
建立跨国案件协同办理机制,整合应用两省市国际刑警数据资源,共同推进跨国犯罪打击和跨境追逃;建立重要外宾接待、大型国际会议承办和外警培训协作机制,提升川渝公安机关国际警务形象等。
19、共同保护对外开放通道安全
加强同两地中欧班列和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重点国家协作配合,建立完善防范打击机制,保障物流运输安全;发挥中欧班列(重庆)沿线国家运输安全会商会等双(多)边平台作用,共同维护海外利益安全等。
20、联通共享数据信息
协同加强公安大数据建设,建立两省市公安机关信息交换机制,相互授权开放执法办案信息、政务服务信息和社会信息资源等。
21、共建共用设施装备
协同优化交界区域警用设施布建,联通共享道路卡口、视频监控等安防措施和信息资源;探索建立两省市大型警用装备共建机制,盘活共享装备资源等。
22、协作培养警务人才
每年互派一定数量处科级领导干部开展为期半年的交流挂职,推动两地优秀教官人才共享共用;协同共建和优化共享警务专业人才库;加强四川警察学院与重庆警察学院人才培养交流等。
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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