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频道>

川渝两地卫生健康委签署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20-04-23 | 作者:  | 编辑:重庆科协数据迁移

4月22日,重庆市卫生健康委与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在渝签署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川渝卫生健康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将为区域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卫生健康服务。

按照合作协议,双方将在领导互访机制、协同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开展医改经验交流互鉴、推动医疗服务区域合作、加强基层卫生交流合作、健全卫生应急和传染病防控联动机制、加强人才培养和科研合作、建立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协作机制、深化中医药创新协作、推动健康产业协作发展、加强国际合作交流等12个方面进行合作。

增加交流平台畅通合作渠道

根据协议,川渝两地卫生健康部门每年将定期互访,共同召开联席会议。

加强两地政策统筹和行动联动,推动健康中国行动不断取得新成效。推进健康中国专项行动专家库共建共享,轮流开展健康中国行动川渝合作论坛。加强交流研讨,确保健康中国行动落地见效。

重点推进两地肿瘤、心血管、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大数据协同应用,推动智慧医疗发展。支持两地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建立川渝远程医疗协作网,为双方患者提供网上咨询、网上预约、远程会诊、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等服务内容,畅通双方转诊绿色通道。

注重医改政策和经验互学,聚焦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强化医疗卫生综合监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利用川渝卫生健康交流合作联席会议平台,开展医改经验成效交流研讨和实地考察,共同探索符合西部特点的医改之路。

推进川渝合作组建跨区域专科联盟和医疗联合体建设,加强两地的学术交流、医疗协作和科研合作,分步骤推进川渝两地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共同打造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医学中心,共同协作创建儿童、创伤、口腔、传染病国家医学中心和心血管、呼吸、骨科、肿瘤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开放共建川渝医疗卫生专家库,加强医疗专业人才交流培养,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在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条件下,推动两地建卡贫困户患者实行“先诊疗后付费”。

定期开展基层卫生互访交流,定期召开川渝两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长(主任)交流座谈会。加强“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交流与合作。

构建多种形式合作共建机制

建立成渝地区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共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控指挥中心、医疗物资储备中心、演练培训中心,共建国家区域疾病预防治疗中心。建立卫生应急和传染病疫情信息共享机制,两地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疫情信息进行通报,实现预警信息及时共享。建立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协作机制。

建立人才培养合作机制,共同建立成渝双城卫生人才专家库,推行川渝两地“导师带教”制度,共同推进实用型、创新型和复合型人才培养。强化川渝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协同,推进科技管理工作交流互鉴,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和研究单位跨省共享创新平台和资源库,开展多中心临床研究试验和区域伦理审查,在重大疾病防治、前沿技术或核心技术方面协同开展研究。

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通报与交流,协同开展跨区域的食源性疾病事件流行病学调查,联合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

加大中医药名师、学科团队合作力度,在中医药流派传承、医疗、教育、科研等领域建立协作机制,推进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中医药重点研究室、重点学(专)科、中医专科联盟建设。

平台互通实现区域共赢发展

加强川渝健康产业发展政策交流,积极搭建健康产业博览会、展览会、发展论坛等交流平台,打造产业集群。支持两地企业投资发展生物医药、医疗器械、休闲养生、医养结合、度假养老等产业,着力推进西部国际医疗城(重庆)、重庆国际生物城、中国牙谷(四川)、天府国际生物城(四川)等产业园区和特色小镇建设,实现区域共赢发展。

发挥在推进共建“一带一路”中的带动作用,运用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平台,以西部陆海新通道为载体,共同探讨和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

“川渝两地将坚持开放合作、优势互补、共建共享、互利共赢的原则,以卫生健康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促进高质量发展。”市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重点在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健康产业等方面进一步加强联动协作,促进资源、人才、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在区域内优化配置、良性流动,增强川渝卫生健康发展协同性、联动性,共同提升川渝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川渝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