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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5 | 作者:  | 编辑:重庆科协数据迁移

渝科协发〔2020〕35号

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科协、财政局,万盛经开区科协、财政局,两江新区科技创新局、重庆高新区创新服务中心:

按照中国科协、财政部《“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市科协、市财政局继续实施2020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申报单位、个人应符合《“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各项规定。

二、奖补标准

2020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先进单位奖补标准为10万元,先进个人奖补标准为5万元。

三、有关要求

(一)广泛组织动员。各区县科协要在基层广泛宣传“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及其实施成果,积极组织动员广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科普社区申报,做到推荐申报工作广泛深入,公开透明。

(二)突出推荐重点。1.在服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农民科学素质提高方面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2.在实施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工程,决战脱贫攻坚和助力乡村振兴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3.在开展科技志愿服务行动方面引领示范作用发挥显著的单位和个人;4.科普工作突出,具备打造社区科协建设样板间基础条件的社区。

(三)严格审核把关。各区县科协要严格按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做好初评、公示、推荐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一切不正当行为,有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将取消今后申报和推荐的资格。

(四)强化示范引导。各区县科协要注意总结“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表彰对象在基层科普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在广大基层科普组织和带头人中推广。要注意引导获批“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的集体和个人进一步做好示范引领和科技服务工作,持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申报要求

(一)推荐数量

每个区县科协推荐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科普示范社区等总数不超过4个。

(二)报送时间

请各区县科协务必于2020年4月27日前将纸质材料报市科协科普部,过期视为放弃。

(三)材料内容

申报材料除2020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推荐报告之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1.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报送材料

①申报单位或个人推荐表。

②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社团登记证明、年检证明(连续3年年检记录)、当地统计局或调查队出具的该县农民近3年的可支配收入证明,科普基地成立的批复文件等。

③相关科普设施及活动图片。

④项目资金预算表。

2.村社科普益民计划报送材料

①社区科普益民计划申报表。

②相关证明材料(近3年社区内科普团队或个人受表彰情况)。

③相关科普设施及活动图片。

④项目资金预算表。

(四)报送方式

申报材料仅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五)其他要求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张。按推荐报告、推荐表(申报表)、证明材料、活动图片资料、资金预算表的顺序,归档成册(无需装订)。图片资料黑白打印即可(限6页)。

市科协联系人:杨学勇  吴武全          

联系电话:63003153   63003712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3号科协大厦1621室

邮政编码:400013     电子邮箱:7016392@qq.com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        重庆市财政局

2020年4月14日  

附件:渝科协发〔2020〕35号 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申报表格.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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