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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重庆市科技馆类场馆恢复开放工作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8 | 作者:  | 编辑:重庆科协数据迁移

渝科协发〔2020〕28号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科技馆类场馆恢复开放工作指南》的通知


有关区县(自治县)科协、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安全有序推进科技馆类科普场馆恢复开放工作,现将《重庆市科技馆类场馆恢复开放工作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做好有关工作。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4月7日


重庆市科技馆类场馆恢复开放工作指南


根据国家文物局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推进文博单位恢复开放和复工的指导意见》(文物办〔2020〕190号)精神,按照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恢复开放工作等四个指南的通知》(渝肺炎组办发〔2020〕99号)要求,结合我市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科技馆类场馆工作特点,制定本指南。

一、恢复开馆总体要求

(一)恢复开馆条件

坚持分区分级原则,不搞 “一刀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对科技场馆开放条件和必要性进行全面评估,由当地党委政府根据疫情风险等级和控制情况决定是否恢复开馆。

(二)恢复开馆原则

坚持在所在地科协的领导下,有序复工开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疫情动态变化情况,精准稳妥推进疫情防控期间科技馆的有序复工和恢复开馆工作,确保人员生命健康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二、恢复开馆准备

拟恢复开放的科技场馆,要提前做好恢复开放方案,制定科学可行的具体措施,并根据同级防控部门最新指导意见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安全。申报恢复开馆请求,遵循“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严格进行审批。

(一)场馆管理

1.落实消毒措施。指派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单位内部各区域的消毒和检查落实工作。展厅内公用设施、体温检测点每天用医用消毒酒精棉球擦拭消毒不少于4次;观众服务(咨询)中心每天至少消毒2次以上,并放置告示;为观众免费提供使用的物品,做到一天一消毒、一客一消毒。垃圾箱(桶)实行“一日两清理两消毒”制度,增设废弃口罩专用回收箱(桶),并及时清运。确保公共卫生间通风良好,设施完善,必须配备洗手液、一次性擦手纸。

2.落实工作规范。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执行日常管理“四个不”,即不集中会议、不扎堆聊天、不相互串岗、不集中就餐,办公场所和公共区域人员间隔距离要保持1.5米以上。

3.落实物资保障。要备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确保满足防控工作需要。要配备必要药物、消毒液、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护目镜、医用消毒酒精、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医用物资,并持续跟进储备。

4.开展全面检查。恢复开馆前对整个场馆、设备设施进行全面彻底的体检式运行检查,梳理适合开放的展品展项,确保符合恢复开放条件和安全管理要求,暂不开放与观众密切接触或容易产生人员聚集的区域和展品展项,并做好告知工作。 

5.餐饮管理。有餐饮设施的科技类场馆,按照分区分时分散就餐原则,有序引导就餐。餐厅配备必需的防护物资,检测就餐人员及餐厅工作人员体温等身体状况。每日对公共区域空间设施设备、工具器具进行全面消毒或使用一次性餐具,并做好相关记录。严禁生食熟食混用,避免肉类生食,确保食品烧熟煮透。

(二)员工管理

1.健康监测。实行“一日一进一测一登记”制度,做好员工健康管理,持续开展动态调查,掌握员工出行轨迹等情况,坚决贯彻执行疫情报告机制,做好人员信息收集、分类处理和上报工作。

2.人员培训。将传染病预防知识纳入员工常规培训内容,针对岗位特点对员工进行防疫防控知识培训,达到应知应会并具有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并确保严格执行,适时开展应急演练。

3.个人防护。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员工应减少外出,避免去人员聚集场所,要能够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口罩,一线工作岗位员工或与观众密切接触员工必须佩戴器皿、一次性手套,视情况佩戴护目镜。

(三)观众管控

1.预约参观。实行实名预约参观制,开放分时段参观预约,采取适当方式完整记录进馆观众联络方式,往来交通等信息,做到可查询可追踪。

2.流量控制。理论上日接待量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的50%。瞬时观众流量不超过最大瞬时流量的30%,可根据场馆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观众间距1.5米以上。

3.入馆检测。在观众入口处设检查点,凡进入展厅须佩戴口罩,经检测预约信息、“渝康码”,并经测量体温无异常方可进入场馆,身体状况异常人员谢绝入馆。

4.展厅巡查。加强展厅巡查力度,对随意摘除口罩、随地吐痰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文明旅游等行为及时劝诫,对展厅内聚集人员情况进行劝离,切实维护参观秩序。

(四)对外宣传

经批准恢复开馆前夕,应有效利用线上线下手段,通过新媒体平台、手机短信、滚动屏、宣传视频等形式,做好开放公示,宣传营造文明参观良好氛围;恢复开馆后,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提升公众疫情防控意识,积极引导公众防疫防范行为。

三、安全责任和应急处置

(一)明确安全责任。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应急机制,场馆主要负责人是场馆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

(二)做好应急联动。恢复开馆前做好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场馆内设应急处置区域。强化与科技类场馆所在区域防疫、文旅、公安等部门建立联系,对不配合场馆疫情防控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劝导,对明显违反防控规范的观众或有关行为,第一时间报告场馆所在地区有关部门处置。

附件:渝科协发〔2020〕28号 关于印发《重庆市科技馆类场馆恢复开放工作指南》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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