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市科协等单位共同制定印发的《重庆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和《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通知》等相关的文件精神,綦江区制定出台了《重庆市綦江区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此举对于加快实施綦江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发展綦江战略新兴产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本地经济可持续健康序发展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办法》的出台,是由区科协牵头,并经区科协多次与区经信委、区科委和区人力社保局等单位就《办法》相关内容进行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共同行文印发。《办法》共七章二十四条,其包含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总体原则、申报条件、评审方式、建站要求、运行方式、管理措施及其他附则等七个方面内容。《办法》规定,本区的院士工作站建设由区科协牵头负总责,区内企业根据《办法》要求自行申报,经区科协、区经信委、区科委、区人力社保局等部门联合严格评审,必须达到规定评审指标体系,得分60分以上,经公示无异后才能确定命名为本区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同时还建立了院士专家工作站运行、管理、退出机制,为有序推进綦江区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綦江区科协 熊亚中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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