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印发加强民营企业科协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05-11 | 作者:  | 编辑:重庆科协数据迁移

近日,长寿区科协联合长寿区工商联印发了《关于加强民营企业科协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长寿区民营企业科协工作。

该《意见》明确了加强民营企业科协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民营企业科协工作有利于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有利于促进民营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助力民营企业科技工作者成长成才。

《意见》提出了加强民营企业科协工作的总体要求,一是围绕以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战略行动计划等重大部署,全面加强民营企业科协工作。二是组织民营企业科技工作者开展创新争先行动、开展学术交流、开展科普普及等活动以及服务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反映他们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三是明确规定,科技人员总数达到100人、条件成熟的民营企业,应单独组建科协组织。

《意见》强调了民营企业科协须遵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拥有一定数量的会员,具备独立开展工作的条件,成为区科协或市科协团体会员。企业科协会员(代表)大会和它选举产生的委员会是企业科协的领导机构等工作机制。

(高小鸿  长寿区科协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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