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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民营企业科协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04-23 | 作者:  | 编辑:重庆科协数据迁移

渝科协发〔2018〕43号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

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

关于加强民营企业科协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科协、工商业联合会,各民营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按照市委五届三次全会及全国企业科协会议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民营企业科协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民营企业科协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构建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科协是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既是党的群团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在科技工作者相对集中的民营企业,特别是科技型民营企业建立科协组织、开展科协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和务实行动,对团结凝聚民营企业广大科技工作者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更大限度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有利于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民营企业在推动科技创新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民营企业建立科协组织、开展科协工作,就是要把民营企业纳入到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中来,通过搭建高校企业科技资源精准对接等活动平台,充分发挥科协开放型、平台型、枢纽型组织优势,将高校、科研院所的创新资源与民营企业的市场经济优势紧密结合起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科技创新效率,积极构建协同创新体系。

有利于促进民营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我市民营企业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依然存在创新意识不强、创新路径不明、创新投入不足、创新人才缺失等突出问题。民营企业要实现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本出路在创新,特别是科技创新。在民营企业建立科协组织、开展科协工作,一方面,建立起企业党组织和管理决策层团结凝聚企业内部科技工作者力量的通道,进一步激发企业内部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另一方面,发挥科协人才集聚、智力密集、体系健全的优势,通过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等方式,为企业引进、对接外部创新资源,帮助企业实现借力发展。

有利于助力民营企业科技工作者成长成才。随着民营企业的不断发展,民营企业科技工作者群体也日益壮大,他们在职称评定、成果转化、技术奖励、学术交流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困惑和期待。民营企业科技工作者是科技工作者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协组织必须团结好、凝聚好、服务好的工作对象。在民营企业建立科协组织、开展科协工作,建设“企业科技工作者之家”,通过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企业一线工程师培训、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等建家交友活动,为民营企业科技工作者成长成才搭建平台、畅通渠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民营企业科技工作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好激发他们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

二、加强民营企业科协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以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行动计划等“八项战略行动计划”的重大部署,全面加强民营企业科协工作,坚持服务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企业科技工作者、服务企业员工科学素质提高,大力促进科技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积极发挥民营企业科协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团结带领广大民营企业科技工作者推动全市创新驱动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主要任务

1、开展创新争先行动。组织民营企业科技工作者,开展以“凝心聚魂争创一流、前沿探索争相领跑、短板攻坚争先突破、转化创业争当先锋、普及服务争做贡献”为主要内容的创新争先行动。结合“双创”活动的开展,构建企业内部各类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促进科技与各类资源要素的有机结合。加强与学会、科研院所的横向协作机制,构建以企业为主导、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体系。积极开展院士专家工作站、海智工作站、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等引才引智工作,促进企业科技创新。

2、开展学术交流。围绕民营企业战略目标和产业转型升级,紧跟国际科技前沿,帮助民营企业科技工作者了解最新科技信息,把握国际国内产业科技发展趋势。立足民营企业实际和自身行业技术优势,积极与各市级学会、协会合作,引入优质学术资源,不断扩大学术交流的层次和范围。搭建跨行业、跨学科、跨地域的学术交流平台,适时举办学术交流论坛、沙龙,紧跟科技发展前沿,活跃学术思想,激发创新灵感,提升企业技术创新水平。

3、开展科普普及。科普是全社会的责任,民营企业要把科普活动与履行社会责任结合起来,将科普活动作为民营企业社会形象展示的重要窗口,把民营企业产品和服务社会附加值充分挖掘出来,使民营企业能够享受科普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产品研发、科普设施、宣讲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将民营企业经营活动与科学普及有机结合起来,结合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面向公众大力开展科普活动。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建设科普服务平台,将科研过程、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建设企业文化和科技发展相结合的展览馆、博物馆、科技馆。

4、服务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科技政策,以及企业发展战略和工作部署,激励企业科技工作者把实现企业发展目标转化为自觉行动,把企业科协建设成为有归属感、荣誉感、使命感的群众组织。认真履行企业科协职责,畅通企业党组织、企业负责人与企业科技工作者之间的联系。广交科技工作者之友,及时了解民营企业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积极反映他们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大力开展科技信息应用、创新工程师培训,积极表彰、宣传先进科技工作者,推荐科技工作者参与各级科协、政协科协界别等工作。

(三)组建方式

科技人员总数达到100人、条件成熟的民营企业,应单独组建科协组织。组建民营企业科协应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区县科协或市科协审批后,同时向同级工商业联合会备案。民营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原则上向公司注册地区县科协申请成立,特大型民营企业可直接向市科协申请成立。各级科协、工商联要加强对民营企业的联络和服务,积极推动企业科协组织建设迈上新台阶。

条件暂不成熟的,应建立科协工作联系点。对未建立科协组织的民营企业,要充分发挥科协工作联系点作用,确定企业科协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并在区县科协备案,确保科协工作的覆盖。要通过为企业搭建学会服务站、院士专家工作站、企会协作创新联盟、海智基地等多种形式的服务载体,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大力开展院士专家进企业活动,以活动促进企业科协组织建设,不断扩大科协的组织覆盖。

三、民营企业科协的工作机制

民营企业科协须遵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应拥有一定数量的会员,具备独立开展工作的条件,成为区县科协或市科协团体会员。

企业科协会员(代表)大会和它选举产生的委员会是企业科协的领导机构。会员(代表)大会一般每三至五年召开一次,委员会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委员会负责企业科协工作。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委员会主席或常务副主席应由现任企业主要领导或分管科研部门的领导担任。根据需要,企业科协可设立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企业科协会员(代表)大会应按时换届。

企业科协的办事机构为秘书处,在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处应设秘书长1人,主持秘书处的日常工作,并配备工作人员。

合理设置秘书处和安排工作人员,秘书处可单独设立,也可设在科研管理部门、研发中心等科技核心部门。秘书长应由熟悉企业科技工作,在企业科技工作者中有影响力的同志担任。有条件的应安排专职工作人员,或者采用专职、兼职、挂职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动员、吸纳热心科协工作的企业领导和科技人员担任科协的挂兼职干部,最大限度的发挥科协群团优势,凝聚科技工作者强大合力,服务企业发展大局。

四、加强民营企业科协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科协、工商联要加强对民营企业科协工作的指导,把民营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抓紧抓好落实。要制定民营企业科协组织建设的总体规划,建立与民营企业经营者的联系沟通渠道,建立为民营企业科协服务的网络体系,积极研究探索不同规模企业的科协组织体制机制创新。

民营企业党组织要重视和支持科协工作。定期听取科协工作汇报。要将科协工作纳入考核,并对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企业有关科技工作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的确定、技术改造和技术职称的评定等工作,要吸收科协组织参与,听取科协组织的意见。支持科协组织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为企业科协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提供必要的经费、办公设施和场所。

民营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在不断实践的基础上逐步深化,抓住重点,以点带面,逐步发展;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分类指导;要加强宣传和表彰工作,树立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          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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