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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州区委重视和加强基层科协组织建设

发布时间:2018-01-02 | 作者:  | 编辑:重庆科协数据迁移

经开州区委研究同意,区委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基层科协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开州委办[2017]162号)。

一是进一步明确镇乡街道科协、园区和企业科协组织建设的内容、原则和程序等要求。原则上由镇乡街道分管领导兼任科协主席,农业服务中心、学校、卫生院、畜牧站等等单位负责人为科协兼职副主席,党群办公室主任或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兼任科协秘书长,负责镇乡街道科协日常工作。可采取单独组建、区域联建、行业统建、依托组建等方式成立园区、企业科协。区级产业园区、国有企业应单独组建科协组织。

二是强调进一步加强建立基层科协的组织领导。镇乡街道、园区和企业党委(党工委)要高度重视科协工作。定期听取科协工作汇报,为科协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提供必要的经费、办公设施和场所。区委将“镇乡街道、园区和企业科协组织覆盖率”纳入“落实党建带群建责任”考核内容。镇乡街道、园区和企业党组织要落实专人负责抓好科协组织建设,2018年1月20日前完成各项筹备人选名单报送,2018年2月底前完成全部基层科协组建工作。要求镇乡街道、园区和企业科协要自觉接受同级党组织的领导,接受区科协的指导,充分发挥“四服务”的作用。

(开州区科协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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