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协学函改字〔2017〕62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秘书处(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协学会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学会部,各有关研究机构: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2016〕11号)部署,落实中国科协承能试点工作总结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强化公共服务导向,引导学会主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市场,推动形成学会配合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科技公共服务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格局,中国科协组织开展2017年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与公共服务示范工程(以下简称“承能工程”),现将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为更好的发挥“承能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工作安排,分三个子项目组织申报。其中,子项目一“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与公共服务示范项目”,采取奖补方式,下半年启动项目申报。
重点支持学会承接政府转移的公共服务职能,引导学会主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开展公共服务;子项目二“学会改革发展研究项目”和子项目三“学会群支撑项目”,围绕学会改革发展和承能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与交流工作,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接受申报,重点支持学会工作平台建设、学会改革发展研究等。
(一)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与公共服务示范项目(项目编号:2017GGFZ001)
1.项目内容:学会经政府部门授权、委托或许可,开展第三方科技评估,科技战略和政策咨询,重大科技发展预测、重点战略和政策建议,社会团体标准研制,科技人才表彰举荐和宣传激励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评价等方面工作。依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正式文件、函件、通知等,对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与公共服务项目给予奖补。
2.项目数量:40项左右。
3.经费额度:每项10-30万元。
4.申报单位: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
5.申报时间:2017年7月1日起接受申报,2017年7月31日截止。
6.考核指标:
(1)完成相关转移委托方的交办工作,得到较好评价,工作成果得到采信。
(2)行业、社会、科技工作者等对学会承接工作较好评价。
(3)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4)出具有关政府部门的正式文件、函件、通知等证明材料。
(二)学会改革发展研究项目(项目编号:2017GGFZ002)
1.项目内容:围绕学会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学会改革、学会联合体、团体标准、水平评价等方面的研究与交流。主要研究方向如下:
(1)学会现代治理方式研究。
(2)学会联合体发展研究。
(3)学会有效开展团体标准工作研究。
(4)学会有效开展水平评价工作研究。
(5)地方科协所属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研究。
围绕上述5个研究方向,申报研究课题,并配套举办改革发展系列论坛。论坛主题须与课题研究紧密结合,课题研究成果在论坛期间公开发表。
2.项目数量:6项左右。
3.经费额度:每项10-30万元。
4.申报单位: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及有关研究机构。
5.申报时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接受申报,2017年5月31日截止。
6.考核指标:
(1)研究成果适用性。提交研究报告,须紧密结合学会改革发展的宏观部署,做到数据全面详实、问题梳理深透,研判准确前瞻,形成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政策建议。
(2)论坛组织及成果有效性。在组织完成论坛的同时,须形成论文汇编、决策建议报告。论文汇编要做到全面收集、严格审核、科学安排。决策建议报告要具有前瞻性、实用性、可操作性。
(三)学会群支撑项目(项目编号:2017GGFZ003)
1.项目内容: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导向,充分发挥学会工作群的平台优势,积极推动学会工作群工作深入开展,提升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整体水平。
2.项目数量:6项左右。
3.经费额度:每项10-30万元。
4.申报单位:各学会工作群。
5.申报时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接受申报,2017年5月31日截止。
6.考核指标:
(1)完成中国科协规定的学会工作群工作任务,达成学会工作群年度工作目标。
(2)建立完善的工作运行机制,搭建承能工作交流平台,有序推进学会承能工作,实现承能工作常态化开展。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经费预算应符合《中国科协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并详列测算依据。报送材料应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2.2016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不受理申报:
(1)年检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2)被中国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
(3)受到民政部做出的行政处罚。
三、申报程序
1.登录学会学术项目管理系统(xhxsxm.cast.org.cn)进行网上申报。已有原配发账户的申报单位,请直接登录项目管理系统;未配发账户的申报单位及其他技术问题,请联系网上申报系统技术咨询人员。
2.完成网上申报后,打印纸质申报书,一式两份,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如有参与单位,请加盖参与单位公章。纸质申报书并电子版,及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同时报送至北京海淀区复兴路3号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改革发展处1603室。
四、评审及组织实施
1.中国科协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统一评审,按照评审结果确定资助项目。
2.项目承担单位应依据合同书条款组织项目实施,严格按照进度安排,完成年度考核指标,并于2017年11月30日前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及体现项目成果的材料。
3.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将在项目完成后组织绩效评估,评估主要包括:学会承能工作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成果实效性等方面。依据评估结果,对成效显著的学会进行表扬;对项目未完成或不能按期提交总结报告的学会进行批评,取消次年申报承能项目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改革发展处
联 系 人:吴 凡 李 涛
电 话:010-68581160 010-68581366
电子信箱:gaigefazhan@cast.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号中国科协1603室
网上申报系统技术咨询
联 系 人:常剑
电 话:010-64391686
传 真:010-64391687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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