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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规范举办节庆展会论坛活动内审备案程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16 | 作者:  | 编辑:重庆科协数据迁移

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重庆市科协党组《关于印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渝科协党组发〔2016〕5号)、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转发<重庆市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科协发〔2016〕65号)和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节庆展会论坛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科协发〔2017〕35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组织举办报告会、研讨会、年会、论坛、讲座、沙龙等活动,健全完善市科协内部审批、备案程序,结合科协实际,制定了重庆市科协举办节庆展会论坛活动内审表(见附件)。由市科协宣传部接件后附内审表送机关相关业务部室和直属单位初审,相关部室、直属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归口管理”的原则,对科协基层组织和直属单位下属单位(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年会、论坛、讲座、沙龙等进行初审。市科协宣传部根据初审结果进行复核备案。由各直属单位直接举办的上述相关活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内审表签字盖章后报市科协宣传部复核备案。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8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