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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5 | 作者:  | 编辑:重庆科协数据迁移

渝科协发〔2024〕5号

关于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组织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团委,市级有关部门组织(干部、人事)部(处),市科协所属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企事业科协,各有关单位:

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人才是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源头活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表彰在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充分激发广大青年科技人才创新活力,鼓励其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为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智慧和力量,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决定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根据《关于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23〕54号)精神,现将我市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额

全国将表彰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超过100名;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获奖者不超过10名,在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中产生。

重庆市可提名本地区候选人15名。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2.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评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遵守科学道德典范的优秀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历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重复授奖。历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含团队奖负责人),不作为中国青年科技奖被提名人选。

三、推荐渠道和名额

(一)单位推荐

1.各区县委组织部门、人力社保部门、科协、团委可共同推荐本地区候选人2名;

2.市级有关部门可推荐本单位、本系统候选人2名;

3.市科协所属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企事业科协,各有关单位可分别推荐候选人1名;

4.第十四届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职业青年组市长奖、提名奖获得者作为候选对象。

(二)注意事项

军队系统候选人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统一提名,不得从其他渠道提名。每位候选人原则上只能由一个渠道提名。

四、推荐工作要求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扩大人才发现和举荐视野,注重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中推荐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突出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导向,优先推荐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任务,并做出重要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

2.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不要求提供论文影响因子等内容。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重要组织任职等是评价的重要参考,应与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中的有关内容对应。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3.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名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提名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4.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西部地区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5.候选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需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相关工作应由推荐单位统一组织,不得由候选人个人办理。

6.候选人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对提名材料(含附件)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7.候选人获奖后,推荐渠道和所在单位应为获奖者搭建培养和用好人才的平台。获奖者应积极参加中国科协组织的国情考察、座谈交流、科技服务等活动。

五、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一)候选人填报

候选人填报材料均为线上提交,无须提交纸质材料。候选人请于2024年4月1日17:00前在线完成系统提交。

请候选人注册“中国科协智慧科技人才评审系统”(http://kecaihui.cast.org.cn/login),在线填写《提名表》和附件材料等,进行STID认证,凭“推荐码”提交至提名单位(重庆市科协推荐码:21E878)。STID(Science & Technology ID)作为科技人才身份标识,以科技人才唯一编码实现人才唯一识别。通过STID可为科技人才提供期刊论文、奖励评价、学术交流等科研活动场景服务。

《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附件1)仅供参考,具体填写信息以系统为准。请对应上传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重要组织任职、重要奖项等附件材料,以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无固定模板,加盖公章)、征求意见表。

若候选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须上传加盖公章的《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附件2)。若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须上传加盖公章的《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附件3)。

(二)推荐提名单位报送

推荐提名单位报送材料均线上报送,包括推荐情况报告、相关汇总表(附件4)。推荐提名单位请于2024年4月1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箱等方式将推荐情况报告和相关汇总表(word版、盖章版PDF)发送指定邮箱,逾期无效。

推荐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候选人或团队产生方式、审核程序以及确定推荐的人选等内容,推荐情况报告须加盖提名单位公章,其中:区县推荐的,应征求党委组织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团委意见,加盖区县(科协)公章;重庆市科协所属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事业科协推荐的加盖科协组织公章,各有关单位推荐的加盖本单位公章。

六、组织领导

重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协、团市委联合成立重庆市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提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荐提名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荐提名工作的具体实施,办公室设在重庆市科协组织人事部;成立专家评审组,负责相关评审工作;重庆市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提名人选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上报。

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高质量完成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工作。

七、联系方式

重庆市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提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组织人事部)

联系人:谢老师 董老师

联系电话:023-63658923

邮箱:skxzrb@foxmail.com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3号科协大厦裙楼360室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

2024年2月2日

附件:渝科协发〔2024〕5号 关于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提名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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